法律對上述問題沒有規定,但對宣告失蹤有明確的規定,下落不明滿兩年可以向法院申請下落不明人失蹤,宣告失蹤生效期為三個月,合計計算,至少兩年三個月以后方可提出離婚。
協議離婚是解除夫妻關系的一種形式,指夫妻雙方自愿離異,并就其他問題(主要是財產問題和孩子撫養問題)達成合意,經過有關部門的認可即可解除夫妻關系的離婚方式。在婚姻法學理論中,又將協議離婚的法律程序稱為登記離婚,指必須由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對雙方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、登記。我國《民法典》將協議離婚表述為雙方自愿離婚?!睹穹ǖ洹芬幎ǎ骸澳信p方自愿離婚的,準予離婚。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?;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是自愿離婚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,發給離婚證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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